以下内容来自“爱情公寓”官微
《爱情公寓》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
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,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、制作、发行《爱情公寓》电影
联凡已向各大出品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,提起民事诉讼,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
现公开此次事件,呼吁保护原始权利人权益,促进中国影视版权健康发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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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请注明出处 小天博客|Xiaotian » 爱情公寓被原作要求停止上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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